拍品介紹 1、房屋土地權屬狀況: 上海市金山區金山衛鎮飛虹南村48號602室;建筑面積133.52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金2009017492;登記時間:2009.10.19;房屋用途:居住;所有權來源:買賣;房屋結構:混合1;房屋總層數:6層;所在樓層:6;竣工日期:1997年;土地宗地號:金山區金山衛鎮16街坊33/3丘;土地用途:住宅;土地權屬性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使用權面積:56.2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沒有登記。 2、小區四至情況: 拍賣標的位于上海市金山區金山衛鎮飛虹南村48號602室。標的四至情況:東至飛虹村路、南至老衛清路、西至西靜路、北至板橋西路。 3、標的情況: 標的所在宗地地勢平坦,土地開發程度達到紅線內外“七通一平”(通路、供電、通訊、通上水、通下水、通污水、通燃氣及場地平整)。 標的所在小區為“飛虹南村”,物業管理一般。 標的周邊公交線路有金山8路、金山衛二路等公交線路,交通便捷度一般。 4、2020年11月5日查詢:水費欠費34.5元,燃氣欠費132.6元(含違約金,每日違約金是本金*0.1%),電費欠費情況不詳。 物業費從2020年1月起至今未繳。物業收費標準:55.11元/月 5、特殊說明: (1)在辦理標的物轉讓登記過程中,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在過戶過程中所發生的由原權利人及買受人承擔的稅收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交易手續費、權證工本費、個人(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和其它相關費用,以相關部門最終核定為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由原權利人和買受人各自負擔,原權利人負擔的部分由買受人在輔助機構的陪同下先行墊付。買受人自墊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持有效支付憑證至本院申報退款,逾期視為買受人自愿負擔。 成交執行裁定書送達買受人之前拍賣標的可能存在的水、電、煤、物業管理費、車位管理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支付。 (2)如有違法建筑,則由買受人自行接受相關行政機關處罰,甚至拆除。 (3)買受人資格問題,請買受人自行向相關部門進行了解,否則買受人須自行承擔因主體不適合造成的所有權無法轉移等風險。 (4)拍賣房屋內的家具、家電等室內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賣范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