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標的調查情況表【(2014)閘執字第2719號】
拍品名稱 | 上海市靜安區長臨路380弄36號402室 | |
權利來源 | 司法裁定 | |
權證情況 | 1.法院執行裁定書;2.房地產登記簿。 | |
拍品所有人 | 徐X1、劉XX、徐X2、潘XX | |
拍品現狀 | 租賃情況 | 無 |
鑰匙 | 有 | |
戶口 | 有(2020年11月18日查詢) | |
權利限制情況及瑕疵情況 | 1、被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2、被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輪候查封; 3、被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輪候查封; 4、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輪候查封; 5、被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輪候查封; 6、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輪候查封; 7、抵押權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閘北支行,債權數額78萬元,債務履行期限從2010年10月22日至2040年10月22日。 8、抵押權人:肖XX,債權數額30萬元,債務履行期限從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書 2、《拍賣成交確認書》 3、《協助執行通知書》 | |
拍品介紹 1、 房屋權屬狀況: 上海市靜安區長臨路380弄36號402室 (權證號:閘2012015854,建筑面積:76.92平方米),房屋類型:公寓,房屋用途:居住,所有權來源:買賣,核準日期:2012年11月27日 2、土地權屬狀況: 土地宗地號:閘北區彭浦新村街道409街坊5丘,土地權屬性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未載明,宗地(丘)面積為66030.00平方米 3、四至情況: 標的坐落于上海市靜安區長臨路380弄“共康四村”內,東至長臨路,南至臨汾路,西近河道,北至共康路。 4、特殊說明: (1)交易過程中產生稅費依照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由原權利人和買受人各自負擔,但原權利人負擔的部分由買受人先行墊付。買受人自墊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持有效支付憑證至本院申報退款,逾期視為買受人自愿負擔。成交執行裁定書送達買受人之前拍賣標的可能發生的水、電、煤、物業管理費、車位管理費等欠費由買受人承擔。 (2)如有違法建筑,則由買受人自行接受相關行政機關處罰,甚至拆除。 (3)買受人資格問題,請買受人自行向相關部門進行了解,否則買受人須自行承擔因主體不適合造成的所有權無法轉移等風險。 (4)拍賣房屋內的家具、家電等室內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賣范圍內。 (5)本標的法院已清場,目前空置。 (6)輔助機構于2020年11月18日在網絡平臺查詢,本標的內有戶籍登記信息(僅供參考),相關戶口的遷出遷入問題均由買受人自行解決。 (7)輔助機構于2020年11月23日至實地勘察,據物業人員口頭告知本標的物業費收取標準為0.8元/平米/月,2020年1月起未繳納;水電煤暫未查詢到欠費;由于時間延長,相關欠費可能相應增加,詳細水電煤及物業欠費情況請買受人自行復核了解,并以實際交付時有關部門核算金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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