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滬0116執1770號
拍品名稱 | 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桃源路688弄256號601室 | |
司法裁定 | ||
權證情況 | 1.法院執行裁定書;2.房地產登記簿。 | |
拍品所有人 | 許某 | |
拍品現狀 | 租賃情況 | 無租賃、空置 |
鑰匙 | 有 | |
戶籍 | 無(2022年6月14日查詢) | |
權利限制情況及瑕疵情況 | 1、被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2、抵押權人: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3、抵押權人:沈偉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執行裁定書 2、協助執行通知書 3、拍賣成交確認書 | |
拍品介紹 1、房屋權屬狀況: 上海松江區佘山鎮桃源路688弄256號601室;房地產權證號:滬(2017)松字不動產權第017820號;建筑面積:90.43平方米;房屋類型:公寓,核準日期:2017年5月。竣工日期:2013年。 2、土地權屬狀況: 地號:松江區佘山鎮2街坊76/2丘。土地權屬性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土地用途:居住用地;使用期限:2007-11-20至2077-11-19止。 3、四至情況: 東臨千新公路、南臨桃源路、西為河道、北為河道。 4、周邊情況: 拍賣標的周邊有佘山商業中心、佘山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銀行、餐飲等。 標的周邊公交有南青專線、石青專線、松青線等。 5、2022年6月14日查詢:欠水費124.2元,燃氣費(自行充值),電費欠費18.2元。 物業費自2021年1月起至今未繳,物業收費標準為每月72.34元。 6、特殊說明: (1)買受人全額支付拍賣成交款后,本院一并辦理滌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續,買受人憑本院出具的法律文書自行及時辦理拍賣標的從原產權人過戶至買受人名下的手續,所涉及的由原權利人(含涉案當事人)及買受人承擔的稅收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交易手續費、權證工本費、個人(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原權利人(含涉案當事人)之前欠繳的稅收和費用、可能辦理二次過戶等其它相關費用,以相關部門最終核定為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由原權利人(含涉案當事人)和買受人各自負擔,但原權利人(含涉案當事人)負擔的部分由買受人先行墊付。買受人自墊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持有效支付憑證至本院申報退款,逾期視為買受人自愿負擔。 成交執行裁定書送達買受人之前拍賣標的可能存在的水、電、煤、物業管理費、車位管理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 拍賣成交款不含本條涉及錢款。 (2)拍賣標的可能涉及有違法、違章搭建等問題。若因違法、違章建筑及行為,可能發生的行政機關處罰(包括拆除、恢復原狀等義務)由買受人承擔,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民事責任。 (3)競買人資格問題,請競買人自行確認符合競買條件后參加競拍,必要時可向不動產管理部門咨詢。若因主體不適格發生所有權無法轉移等風險,須由買受人負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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